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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卫生局公布2014年合肥市卫生民生工程实施内容

时间: 2014-06-27 17:01 作者:271933741 来源:未知 点击:

昨天(25日),合肥市卫生局公布2014年合肥市卫生民生工程实施内容。
新农合住院最高可报25万
长丰、肥东、肥西和巢湖市城乡居民,以及庐江县农业人口可申报新农合。新农合住院封顶线为长丰、肥东、肥西县和巢湖市20万元,庐江县25万元(不含大病保险补偿)。
参合者的小病门诊补偿,按每次门诊可补偿医药费50%给予补偿,单次补偿60元封顶,每年度每户门诊补偿总额不超过人均60元。
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,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%。可以随时结报,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一次。不过省外医疗机构、县外二级以下医疗机构、县内非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。
先天性心脏病、尿毒症血液透析、食道癌、胃癌等重大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,目前省级医疗机构实施45个(组)重大疾病,市级医疗机构实施109个(组)较大疾病,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不少于30组费用相对较高的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。实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患者补偿,不设起付线,不设封顶线,不受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限制。
艾滋病人每人每年最高补助4800元
确认的艾滋病病人、贫困现症肺结核病患者和确诊晚期血吸虫病病人,可向所在地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(巢湖市晚期血吸虫病人向巢湖市血防站申请),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巢湖市血防站)按照市、县(市)区年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予以救助。
对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将进行抗机会感染治疗,个人支付部分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4800元标准给予补助。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给予辅助诊断、辅助治疗和并发症治疗,个人支付部分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900元标准给予补助。对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救治,个人支付部分按5000元标准进行补助。
新农合报销后,最多可再报80%
巢湖市、长丰县、肥西县、庐江县列为全省大病保险扩大试点县,其大病保险补偿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;肥东县参照全省大病报销方案执行,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承办。
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补偿后,个人自付的费用超过起付线(2万元)的合规费用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。合规费用分为0万-2万元、2万-5万元、5万-10万元、10万-15万元和15万元以上,如果是在省内医疗机构就诊,补偿比例分别为40%、50%、60%、70%和80%;如果是在省外医疗机构就诊,比例则降低为35%、45%、55%、65%和75%。
“鼠尿儿”每年最高补助14000元
经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筛查、诊断,并在合肥市妇幼保健所规范治疗的合肥市户籍3岁以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患儿,以及合肥市城市户籍18岁以下苯丙酮尿症患儿(俗称“鼠尿儿”)将获救助。2014年,合肥市计划予以治疗补助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患儿55人,苯丙酮尿症患儿13人。
在补助标准方面,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按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给予补助;苯丙酮尿症按每人每年最高14000元给予补助。治疗费用未达到最高补助标准的,按照年度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。女性性病图片

(责任编辑:27193374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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